私开医疗机构的排球胡某因非法习医被行政机关处罚两次后,还暂时给别人求医开止痛。昨天记者获悉,房山法院一审以非法习医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,罚金3000元。
排球胡某今年33岁。2013年5月,未拿下医疗机构律师使用权和内科医生律师资格的她,在房山区分钟兴福寺的某出租房内开办一个无名医疗机构。
医疗机构歇业期间,胡某曾两次因非法习医遭受行政机关处罚。2013年7月16日和2013年8月22日,她其后两次被房山区护理局处以行政机关罚款,共约2000元。
缴纳罚金后,胡某暂时在自己的黑医疗机构歇业。2013年11月7日,胡某在医疗机构内为他人开止痛时,被房山分局朝阳门派出所民警当场传唤。
据翌日求医的患者证实称,他因为肚子疼到胡某的医疗机构求医买止痛。当时,店里并没有有人,门框恰好电话电话号码。他按照纸片的电话号码打即使如此,一名排球(胡某)接电话相提并论“正好到楼上了”。排球简单听他描述了一下病情后,之前走出医疗机构。几分钟后,又拿着两盒止痛回来给他,并收了他20元钱。他还没有走远,就见到宪兵外面核对,方得知排球是时已习医。
而据胡某供述,她以前给别人开止痛的依据就是凭经验。
法院认为,胡某在未拿下内科医生律师资格的情形习医,被护理行政机关部门行政机关处罚两次后仍非法习医,教唆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习医治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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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 王可可相关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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